债务人还款时失踪后发现死亡了,欠款怎么办?我们都知道“父债子还”,虽然理是这个理,但还得按法律规定办。有些人为了躲债,到了还款日就玩失踪,完了之后闹个天灾人i祸人死了,现在倒霉的就是出借人,拿着白纸黑字的借条只能去找继承人还钱。
事实上,现在出借人找人还钱还是得找借款人的继承人还钱,但是具体能拿回多少,得以债务人的实际遗产为限。而至于能不能要求继承人还全款,那得看继承人愿不愿意负担全部欠款,要是继承人自愿负担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那么法律上是允许的。
另外,在实际中,借款人失踪之后又死亡了的,要是出现法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那得按下面的规定办:
1、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
2、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所得遗产偿还。
3、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还有一个出借人要债时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是拿对方的遗产追讨,那么还得注意为有必要的继承人保留点遗产。按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有些借款人在逼上绝路之后,不仅会选择跑路失踪,还可能选择极端的方式结束性命来躲避债务,但仍然无法避免自己的继承人需要负担债务。但是,如果对方没多少遗产,继承人也不愿意负担剩余债务的,那么出借人其实也就不能勉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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