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来袭!具体申报立项如下:
申报立项
1. 根据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市科技局负责组织编制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 市科技重大专项一般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遴选项目和承担单位。对于战略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清晰、组织程度要求较高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可在明确申报单位资质、研究基础、技术创新能力和项目实施保障条件等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定向委托或征集揭榜等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3. 市科技重大专项实行限额推荐制或招标制。限额推荐制由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归口管理单位,归口管理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向市科技局推荐。招标制依据相应招标规程(另行制定)组织实施。
4.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阜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信用记录良好。项目主持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或为项目实施而正式聘用的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科研信用记录良好,截至申报时没有主持在研市级(含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不包括自然科学基金和后补助、绩效奖励类项目,下同)。项目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申报的,牵头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任务及项目资金额度,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及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同一项目已获市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它渠道申请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5. 市科技局或委托的专业机构负责受理项目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采取网络评审、会议评审、专题论证等形式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必要时组织现场答辩或考察。评审(论证)专家原则上从省、市科技专家库中抽取。评审(论证)应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重点审核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绩效目标与指南的相符性以及申报单位实施项目的能力条件等。
6. 根据专家评审(论证)意见和项目查重、信用记录比对等情况,市科技局相关科室研究提出年度项目立项和资金安排建议,经局领导集体研究审议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计划。
7. 市科技重大专项采取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由企业承担的项目,由所在地县市区财政给予配套资助。项目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60%,市、县市区投入不超过40%。
8. 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市财政资助少于申请单位申请额度时,差额部分由申请单位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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