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公司各部门各岗位能及时有效地补充到所需要的人才,使其促进公司得以更快地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招聘工作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安排和管理。
第三条 公司所有招聘员工均适用于本制度。
第二章 招聘原则
第四条 公司招聘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因岗择人、择优录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
第三章 招聘人员构成
第五条 公司成立招聘组负责对招聘对象的面试,小组成员一般由三个部门的人员组成,分别来自行政人事部、用人部门、企业领导。不同招聘对象,其面试官的人员构成是不一样的,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职位
初试
复试
核定
普通员工或基层管理人员
行政人事部经理
用人部门经理+主管副总
总经理
中高层管理人员
行政人事部经理
主管副总+总经理
总经理
第四章 招聘需求管理
第六条 招聘需求由用人部门提出,部门经理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并经主管副总和总经理审逐级审批后交至行政人事部处理。
第七条 《人员需求申请表》须标明招聘职位、招聘人数、招聘人员要求、到职时间等内容。
第八条 各部门经理及副总有责任根据当前工作情况和公司发展需要提前做好人员需求计划。
第五章 招聘渠道管理
第九条 公司所有的招聘渠道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开发管理。
第十条 行政人事部经理直接负责保管招聘渠道相关的账号和密码,严禁向其它人透露账号信息。
第十一条 公司所有的招聘信息发布和修改由行政人事部经理直接负责。
第十二条 目前公司主要的招聘渠道有:视当地店面情况而定。
第十三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推荐优秀人才或提供优秀人才的信息,对内部推荐的人才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录取后可根据录取职位的不同酌情给予推荐人一定的奖励。
第六章 人员甄选管理
第十四条 招聘信息发布后,行政人事部人员负责根据用人部门提出的职位要求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对挑选出的合格应聘者,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其前来公司参加面试。
第十五条 面试一般分为初试、复试两部分,视招聘职位的不同具体安排:
1. 初试。主要是对应聘者基本素质、基本专业技能、价值取向等方面做出的一个基本判断;
2. 复试。根据第一轮面试的结果,行政人事部对符合职位要求的应聘者安排复试,主要是对应聘者与职位的契合度进行考察,如应聘者对职位所需技能的掌握程度、胜任该职位所需具备的综合能力等方面。
第十六条 对于有专业技能要求的职位,如会计等,可视情况安排笔试环节考察其专业知识掌握情况。
第七章 背景调查
第十七条 经公司甄选合格的人员,在公司决定试用之前,可视情况对其做相关的背景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员工薪资水平、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用人风险。
第八章 人员录用
第十八条 员工试用通知。经公司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做出试用决定的当日,行政人事部负责向其发出试用通知;对未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行政人事部也应礼貌地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告知对方。
第十九条 员工报到与试用。
1. 报到。被通知员工在接到公司的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司报到。若不能正常按时报到者,公司有权取消其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2. 试用与转正。
1) 新进人员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完相关报到手续后,进入试用期阶段,试用期为1~6个月不等。若用人部门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也可报请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将试用期酌情缩短;
2) 用人部门和行政人事部对试用期内员工的表现进行考核鉴定,考核主要从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个方面进行;
3) 员工试用期即将结束时,需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公司根据员工试用期的表现做出相应的决策;
4) 办理转正手续的同时,用人部门和行政人事部要协同做好转正员工的定级工作。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管理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和解释,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自xxxx年x月x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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