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阜阳市地税局征管分局在市民中心为安徽宏洋包装开出了环境保护税税票。这也是阜阳开出的第一张环境保护税税票,标志着环境保护税在阜阳顺利开征。
据了解,自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取代了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征税对象是指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4类应税污染物。
“非常荣幸能成为阜阳第一家申报征收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宏洋集团财务负责人张桂平说,此前,税务部门已通过上门宣讲、主题培训等方式宣传了环境保护税政策、培训了相关申报知识,所以,此次申报非常顺利。
张桂平说,和之前企业一年一次性缴纳的排污费相比,这种根据企业排污实际情况征收的环保税,减轻了企业负担,也提高了企业投资环保、节能减排的积极性。
“环境保护税利用税收杠杆,构建了‘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正向激励机制,增强了企业环保意识,调动了企业投资环保的积极性。”市地税局劳务和财产行为税科负责人李坤介绍,按照“税负平移”的原则和因地制宜的要求,目前,我省执行环境保护税最低税额标准。
李坤介绍,开征环境保护税,是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举措,也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逐步完善税法体系的具体内容,更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
去年,市地税局联合环保部门完成了纳税人资料的交接和识别认定工作,建立了基础税源数据库,并面向企业开展了政策宣讲和集中培训,开通了网上申报、同城通办等相关业务,为环境保护税顺利征收和企业申报创造了条件。
“下一步,地税部门将继续与环保部门合作,在‘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原则下,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李坤表示。